2008年11月28日

愛、欲望、出軌的哲學 Ⅰ

這是一本算滿有趣的小品哲學書,會買它來看是因為自己在思考愛情的過程中,
參考看看自古以來的哲學家們怎麼樣看待愛情、欲望、婚姻等問題,
我覺得它很有趣,撇開那既定的種種教條,思索屬於自己的愛情規範。

欲望,在這本書裡面所指的是原初的衝動,也就是俗話所說的性衝動,
會不會是愛情的一個開端?

這樣去思考愛情應該會有不少人嗤之以鼻,但欲望其實已經被污名化了很久,
在身心二元對立的論證中,欲望被貶低到一個罪惡的範疇中,
人為了證明自己是優於動物進而能主宰萬物,於是將自己的動物性在文化中去勢。
在人類的社會中公開談性的不雅的,可恥的,縱慾是要遭受到異樣的眼光,
更甚者,婚前性行為更是一種禁忌,一種罪惡。

這其實很無稽,為什麼屬於人類身上的動物性會被人類放在禁區裡不得碰觸?
在戀愛行為中的親吻、擁抱、牽手不也是屬於動物性的欲望?
「對於所愛的人沒有欲望,而對有欲望的人卻不擁有愛。」
屬於童稚的愛情跟童稚的欲望對於成熟愛情的發展都是危險的,
但愛情卻常被昇華成為一種亂倫的禁忌,愛情中的對象被歸類成為家人,
以為真愛應該是建立在心靈的交流跟無悔的付出上,才能顯得愛情如此的高貴且聖潔,
而低等的性愛不應該出現在真正的愛情之中,唯有透過婚姻的加持才能洗滌性的罪惡,
讓性成為追求永恆愛情的最終條件,用婚姻為性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

當人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時候,他便開始會尋求其他能滿足需求的途徑。
欲望跟心靈追求安定的渴望應是同等重要的,壓抑了某一部分的需求都是不健康的。

激情,我認為這是一般人所能指稱的愛情,
常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有人這麼說「只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長久的。」
但我認為這些所說的都是激情,而一般人所認定的愛情也不過是激情。
所謂的「情人眼裡出西施」就是激情最大的影響,它將一切都給過於理想化,
盧克萊修寫了這麼一段有趣的詩:
畏縮膽怯的女孩被形容為「溫柔害羞」、「高貴美麗」
體態臃腫的女子則具有「皇室的威嚴」,
如果她們說話結結巴巴,那麼她們是「稍聲細語」,聲調「害羞可人」,
如果她們說話大聲、出言惡毒、道長論短,就被稱作「熱情澎湃,活力充沛」,
「纖細惹人愛憐的尤物」,卻是瘦得活不下去。
「體態苗條」的女孩,很可能咳嗽一下就會死。

這種理想化會去放大很多的情緒還有想像,當面臨現實的時候就會難以接受,
所以為什麼會有「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的說法,
是因為在激情裡頭,人不僅對對方有種完全化的錯覺,對自己也是,
當發生了某些敲碎這片虛幻鏡子的現實時,那種難過往往會被放大,
而那些事實上也並不那麼嚴重的現實,卻往往被難以接受而成為分開的理由。
這原因也很容易了解,因為激情中自己也是理想化的,自己的完美是無堅可摧的,
所以不完美的對方便成為破壞這段愛情的罪人,自然就看不見感情不若以往的原因,
也看不清楚那個理想中的愛情模式還有對方,也都只是激情所帶來的想像。

激情是不永恆的,而人卻常常在尋找永恆的激情,
因此在這裡頭人就必須要不斷不斷地去確認彼此的愛情,
「你愛我嗎?」「你為什麼而愛我呢?」,同時也在對方口中盼望得到承諾。
但激情只是愛情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若把激情當成愛情,
永遠都將找不到理想中的愛情,而在一段又一段的關係之中尋求安慰,
不論是屬於欲望層面的滿足,或是心靈空虛的填補,
基本上我認為這兩者沒有誰比誰高尚的差異,只是性慾多背負了動物性的原罪而已。

無法忍受寂寞空虛我認為是因為得不到滿足的部分面臨到不再存有的恐慌,
此時激情,也就是本能,取代了理性而發揮了作用,
必須不斷地去滿足那一部分而得到存在感。
我說:「愛情裡多的是鬼打牆的傻子。」就是這個道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故意抹除現實的部分不見,因得到滿足而將對方理想化,
當再度面臨現實時才再來無法自拔,或是再度否定對方認定自己的完美,
一次又一次落入無限輪迴之中,總是在那個迷宮繞不出去,如何找到愛情呢?

我並不是在批判,我只是看見很多人一再的犯錯而難過,
其實劈腿、出軌、經常換男、女朋友,這都沒有什麼對或錯的問題,
只是用更大的寂寞來填補現下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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