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

Jack【3】

"當有人犯了錯,處罰是最沒有意義的事情;他們需要的是鼓勵和信心的重建"

於我心有戚戚焉 ~
拿過來對照敝公司的Highlight文化,嗯 ~
其實Highlight並不是罪過,重點還是那句話,管理取決於人執行的方式,
端看想Highlight的內容是什麼,
我個人覺得合理的作法是,先找出問題的癥結,現階段改如何彌補,
最重要的是,也是一般人最常忽略的,日後該如何避免及改善。

我們必須記取教訓,從錯誤中學習,進而才有創新的機會。

但現下的Highlight常常是規避責任跟批鬥人員的,
今天在誠品也翻到了一本書,看了幾頁就丟了,很扯,
為什麼大家都可以認同一件事就是主管可以將自己的情緒傾洩在部屬上?
要這樣OK呀,那如果主管犯錯,部屬應該也要可以去叱責主管。

說真的,愈是優秀的人犯了錯,他們自責的程度絕對超乎眾人的想像,
這個地方Welch說的很好,此時再落井下石,很可能會永遠地摧毀其自信。
處罰,極有可能會造成組織為了規避風險而不再大膽嘗試任何的可能性。

"大企業的優勢之一,就是足以承擔具有高度潛力的大型事業。
而懲罰那些有勇氣去追求夢想卻失敗的人,就是消除這項優替最快的方法;
這種做法只會強化組織內部規避風險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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