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

All the flowers are dying - Detective Mattew Scudder


"就像巴士,如果你錯過了一班,過幾分鐘就會有另一班開過來"

那史卡德會再繼續沿著第九大道走來嗎?
葛洛根酒吧,吉米.阿姆斯壯酒吧 .... 戒酒協會 ....

是一個月吧,在30天中,我陪著一個人活過了他的30年,活過紐約的30年。
當然我會很希望史卡德繼續幹那個沒有執照的偵探,
然而66歲的他可能負擔不起我的企求,也負擔不起時代的變遷。

這是一套值得細細品味的小說,但你如果問起我他是什麼樣的小說,
而我的答案會是什麼?偵探?犯罪?還是傳記呢?
或許勞倫斯.卜洛克並不給你上列這些特定的答案,
就好比那個沒有執照的偵探,沒有規矩,不需遵行什麼繁文褥節,自由的很。
姑且,就稱它為故事吧,讓你我可以聊上一整夜的故事,
讓米基喝著12年份的詹森牌威士忌,和馬修聊上一整夜的故事,
當然別忘了配上咖啡。因為,
咖啡讓人清醒,而酒讓人迷亂,多麼完美的搭配。



"我叫馬修,我是個酒鬼,我想今晚只聽就好"

在這我不討論他的文學性,畢竟我也不懂,類型小說啥鬼的。
馬修.史卡德,故事的主角,一個喝掉自己工作,喝掉自己家庭的退休警探。
退休後,就成為一個私家偵探。
然而他並不是無堅不摧而長生不死的偵探,
就好比那個小鬼,他真的以為他永遠都得戴著那副眼鏡,
別著那個自以為高科技變聲器的領結嗎?

不,馬修會酗酒,後來戒了。馬修會殺人,會賄賂,會假冒警察,會栽贓 ...
重點是他會老,就跟你我一樣,他只是個平凡人。
光這點,就令人感動,不是嗎?
你跟他一起經歷的,不僅僅是那些追尋線索及推理的過程,
你跟他一起經歷了那些宿醉、清醒的日子,經歷了衝動、悔恨、放盪,
經歷了興盛、頹圮,以及當他認識的人逐漸的減少,驚覺時光荏苒。

你陪著他成長,不自覺地,你也感覺到什麼在騷動。



"我在當警察所學到的,就是送到手的,就把它放進口袋吧。"

如果你想看到個什麼正氣凜然地打擊犯罪完人,
那我會建議你去看蜘蛛人或超人;
扯破喉嚨地叫一聲,就會有個穿著紅紅藍藍的傢伙冒出來,說要拯救世界。
彷彿他連呼吸都捨不得,只為了不讓地球有溫室效應。

他曾經是個警察,也就是說他曾經代表著制度,
在誤殺那個六歲的小女孩,卻獲頒獎章的鳥蛋事之前。
也讓他討厭制度,所以他沒有執照,沒有填表格蒐集收據這些,
但他卻堅持著不讓枉死的人就此死去,也不讓該死的人逃過一死。
他就固執地像條狗,追著骨頭,不肯罷休。

米基.巴魯,愛爾蘭與法國的混血兒,一個以殺人為業的職業罪犯,
傳說他曾經把敵人的腦袋砍下來放在保齡球袋裡,遇到人就給他看一眼。
他所擁有的一切都不歸他名下,他說這樣一來,警察能帶走的就那身衣服。
而他是馬修最好的朋友。
退休警祭與職業罪犯,酗酒之人與戒酒之人,完美的組合,完美的諷刺。

丹尼男孩,一個黑人,正確地說你該叫他非裔美國人,他是個白子,
比白人還白,不能照光,只能在晚上出沒。
上帝應該要創造一個可以調節光線的開關,他說。
他是馬修的線民,從警察時代開始就是。

伊蓮.馬岱,聰明又美麗的猶太女人,是個妓女。
是在普根酒吧裡,丹尼男孩固定坐的那張桌上,馬修認識了她。
妓女常常會需要一個警察來幫她排除一些麻煩,
當然回報的方式就是她們賴以為生的方式。
從馬修退休之後,他們就再也沒有聯絡,
直到一個來自過去的人,打算殺害掉馬修身邊所有的女人,包括伊蓮。
他們重逢,直到某天,他開始在乎她仍然在接客,
而她告訴他其實她早就休業了幾個月。
於是乎,王子與公主的故事都是這樣,有情人終成眷屬。
錯了,他是個退休警察,而她是個妓女,一樣有個好的結局。

這一切擁有著強烈的對比,強烈的矛盾,你可以稱它們為"不和諧"。
而人生不就是這樣?



"在紐約,有八百萬個故事,八百萬種死法"

八百萬種死法大致上是這套小說極為明顯的分嶺,
在這之前的幾本,薄很多,以所謂的古典推理為主;
至此之後,故事本身步調開始變慢,也真正開始迷人。

據說,作者本來打算停在"Hope to Die"作結,其實是個微妙的結局。

"我從事偵探工作多年,偵察的某種固定過程其實對我來說已經是反射動作。這幾年我偶爾也會試著去做其他工作,但最後都會了解到,我的行業就是偵探,而且的不錯,我的經驗和天生的條件都沒法做其他事情。...
有時明確合理極了,你從街道這端往另一端走,敲每一戶門。這是形容,也是事實,每一個資訊的小碎片逗起許多來,指引你去另外一條街道,敲其他的門。等到你走過許多街道也敲夠了門之後,最後一扇門打開,答案就在那裡,不輕鬆也不簡單,可是要找出真相,這是一個很合邏輯的方法。"

這招是馬修慣用的辦案手法,最後也都能逮到真正的兇手。

"但這招不是永遠行得通的。"

然而在這本書中,他始終在追逐著一個影子,
他不知道他的真正名字,也不知道他真正的樣子,
到最後當他們打算要逮他的時候,他做掉了某處滿屋子的人,
把屍體毀容,而逍遙法外。
A.B.,完美犯罪者,我來似水,我去如風。



"他的回應方式非常有趣:他製作了一份名單,列出所有他認識而死掉的人。"

然而受到了911的衝擊,卜洛克又再度提筆寫了馬修.史卡德。
此時他已經66歲了,這麼巧,馬修也是。

馬修已然是個梭穿於現代中的一個將近70歲的老頭,911是個分水嶺,
所有的事情都會拿來跟911做個時間上的類比,在那之後很多事情都消失了,
雙子星大樓倒了,吉米.阿姆斯壯倒了,曾經的那些悔恨又怎麼能屹立不搖呢?

那些存在於上一代的推理手法,在這個時代亦幾近消失,
科學化的辦案,網際網路的資料搜集,
讓馬修在這個城市中的步調,更顯得緩慢。

繁花將盡,總是讓人胸口鬱悶,而感到哀傷,
我們老了,這句話出現了不只一次,連米基.巴魯都這麼感嘆著。
對照於不斷強調永生的兇手,一次又一次地用著新名字意謂新生,
馬修遲滯的腳步總讓你懷疑他還能追得到兇手嗎?

這次他追不到了,不意外,在得知兇手竟是那個五年前未死去的靈魂時,
推敲出兇手的目標是伊蓮跟自己之後,
他不再追了,不再像以前那般撿起資訊的小碎片,跟敲一扇又一扇的門。
對比於兇手自白不停地壯大的自我,像班巴士,緩緩駛進他們的生命,
馬修所能做的僅僅是將自己的摰愛關在家中,
而死命地護住在這時候最珍貴的東西。



"如果你有負我們這些死去的人,我們將不能安眠,
縱然嬰粟花仍然開在 法蘭德斯的田野。"

艾提塔.里維拉,被流彈射死的小女孩,
吉姆.法柏,曾是馬修的好朋友,被誤殺因為被誤認為是馬修,
....................................................

在我陪著馬修的這些年,那些死去的人都回來了,
傳說中的死亡前夕,一輩子的回憶猶如蒙太奇畫面般在眼前跳動 .....

A.B.死了,第一次,馬修離死亡最近的一次,為了摰愛。
我們老了,再也無法追尋死神的腳步,在那之前先制服他,
我們只能靜靜地,慢慢地,等著死亡來臨。
就像911那些人一樣,死得快到你都來不及寫下來。
英雄老了,總是要老的,這就是讓你感動的地方,
我在想,A.B.之所以設定為A.B.,或許它有那麼點代表死神的意涵。
因為它永遠用不一樣的手法在殺人,沒有規則,
而你也永遠無法知道它真正的名字,以及它的臉,直到死亡前的那一刻。

但最後死神死了,馬修活了,這世界沒一定的準則,
你永遠不懂它想怎麼樣,結局還是美好的,
只是王子有那麼點老,公主也不再年輕,
保衛家園的雙塔倒了,而紐約變了,世界看起來也不太一樣。



"同時,我們其中之一常會站在朝南的窗邊,凝視著遠方。我不確定伊蓮看到什麼,甚至也不確定自己想看到什麼。或許我們在眺望過往,或望向遠方。或者,我有時想著,我們是在眺望不確定的現在。"

我今天在想,年輕的時候你總是會想要騎車騎快點,
但你總是會在某個紅燈停下來。
如果你總有停下來的時候,不是這個路口就是下個路口,
那你為什麼非得要飆過這段路呢?
每個人都有個終點,早點到終點也不會有個獎牌掛在你脖子上,
滿場歡聲雷動讓你感動地想要哭,好像站在全世界最高的地方。
既然沒有,那你在急什麼呢?

那就走路吧,沿著第九大道走。



"阿姆斯壯酒吧裡音樂開得很小,坐在裡面喝酒,消磿個大半天,是一種享受。我到那裡就是圖個這種感覺。我只想把酒喝得剛剛好,很偶爾才想縱情一醉。我通常是喝兩杯波本,再加一點咖啡,直到長夜將盡,才會再喝兩杯,壓住陣腳。我在那裡可以看報紙,可以吃一個漢堡或是來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講話,我在那裡也可以靜一會婼。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裡,但是,我每天至少會到那裡報到一次。有的時候是丹尼斯一開門,我就進去;直到比利關門的時候,有才出來。每個人都要有個地方可待,不是?"

敬你,馬修。一天戒一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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